老實說,薔薇還蠻欣賞他們的勇氣的。

 

  明明知道極有可能(一定)會被陽光燒死,還是聽從當家的指令跑進光之泊,真是勇氣可嘉。

 

  薔薇給他們一個讚!><

 

  對於必須服從當家指令這一個規定,不論是胡里荊一族還是薇安爾一族的成員都非常不喜歡,但依然得服從自己家族當家下的每一個命令。當吸血鬼宣誓效忠於一個家族之後,就必須以自己的性命來保護當家,不能反抗、不能背叛,因為在喝下當家的血之後,性命就屬於當家。

 

  任何時候,只要當家願意,一個響指就可以把你殺死。

 

  這個功能也真是十分方便。

 

  節省時間,節省氣力,事後也不用清理,手指動一動就一次性KO,超級便利的說。

 

  可以提早去輪迴,不用被時間折騰,對於吸血鬼來說也算是一種好處。很多吸血鬼也在渴望著死亡的來臨,無奈身體復原機能太好,老得很慢很慢,所以就算自殺亦很難死得去。又一悲哀的事情,唉……

 

  薔薇發現當吸血鬼還蠻悲慘的,果然人生就一個接著一個的杯具啊!

 

  在被咬之後,就不能再看陽光,不能吃人類的食物……

 

  人類變異成吸血鬼的過程中,身體的某些能力會大大提升,如體能、力量和速度;為此亦需要捨棄身體的某些功能,如消化固體食物的能力,為身體節省能源。

 

  血液,就是吸血鬼唯一的食糧。

 

  就算吸血鬼吞下了人類的食物,胃部也不能消化,美味的食物會在吸血鬼的胃裡一點一點的腐爛,發出難聞的屍臭味,胃裡會長出一條條的屍蟲,咬食吸血鬼體內已經失去功用的內臟。此時,吸血鬼會感受到一陣又一陣的刺痛從腹部的位置傳來,慢慢地刺激著吸血鬼全身的痛覺。

 

  接著,吸血鬼的皮膚還可能長出屍斑,開始發黑,然後潰爛。活動能力減低,身體各種知覺變得敏感,連幾乎沒有的痛覺也會變得異常敏銳,哪怕是一下輕輕碰撞的痛覺也會被無限擴大。

 

  好運的話,屍蟲或許會從口中吐出來喔!

 

  絕大部分吸血鬼,到了出現屍斑的時候已經會要求別人把自己殺掉。

 

  說到這裡,薔薇也覺得有點噁心,容許薔薇失陪一下,薔薇要去吐……

 

 

  各位,時間過得真快,薔薇已經吐完了。竟然說著說著就吐出來,倒是第一次。真是抱歉,失儀了、失儀了……

 

  剛才說到哪裡?對了,屍斑!薔薇深深的相信,就算是聖人也不能忍受自己發出像腐屍般的惡臭,再說,還有屍蟲咧,從口中吐出來……不對不對,也有可能是一條條,慢慢的,用爬的出來。就是這樣,聖子耶穌被釘十字架時應該就是這種感覺吧,我想……

 

  慢著!胃臟跟口之間,好像還有一條食道,即是說,屍蟲們要爬過食道才到達口啊?會不會有點擠呢,它們總不會懂得排著隊,一條跟一條爬吧?!

 

  一堆屍蟲擠在食道裡扭轉爬行……

 

  噁心!!

 

 

  對不起,薔薇又跑去吐了。開始發現自己實在是十分不夠專業,作為一個說故事的人,竟然邊說邊吐,是非常unprofessional(不專業)的表現。果然,薔薇在這個方面還是有待改進。

 

  不過,為免再次嘔吐,薔薇還是別說這個話題了。

 

  基於以上原因,沒有吸血鬼會笨得沒事跑去吃人類的食物,也不會吃固體食物。不過哩,像是果汁的液體食物還是可以的,總之只要濃度跟血液差不多的都沒問題。

 

  所以,以後假若不幸被吸血鬼咬了的話,千萬不要再吃固體東西了喔!@.@

 

  咳嗯!

 

  那個被寧夜撿回來的長髮男生和其他人就不知道這些吸血鬼世界的知識,所以說,寧夜真是大慈大悲啊!讓雨去教導他們,是莫大的恩惠喔,我們的雨是一位非常優秀的教師呢!

 

  不只這樣,寧夜還讓出自己的房子給他們睡呢!女生的閨房是不可以隨便讓人進入的!而寧夜的房間更是非一般的大,非一般的舒適,是名副其實的富宅耶~

 

  老實說,薇安爾一族的當家蠻好玩的嘛!

 

  住得好,用得好,吃得好,穿得好,基本上就是衣食住行也不用愁。像我家寧夜一樣想要離開的人啊,幾乎是沒有的,猶其是默默啊、老狐狸那一類,大權在手,更不用會有這種念頭。

 

  說到底也只有我家寧夜是異類而已?

 

  在這裡,還請大家對寧夜的革命支持一下唄~

 

  現在看一看寧夜那邊的狀況。

 

 

  在光之泊這裡待了一個晚上,老實說,我很喜歡。

 

  也是時候回去看看那堆吸血鬼死了沒有,難得我這麼好心將房間讓了出來給他們,看來他們又欠我一個人情了。

 

  讓我想想,一晚的時間,可以學到多少武技和禮儀……應該,能學的都學會了吧。

 

  以雨的能力,應該都可以了,自保是沒問題的,不過——

 

  還是先回去看一看才算。

 

 

  薔薇血族,本家。

 

  天煞的,為什麼依然是這兩個侍衛站在門口……!

 

  我不由得皺起眉,一步一步的走向他們。這才認真地打量起他們的臉孔,不得不說,實在太過大眾化了。

 

  我聽說人類變成吸血鬼之後,會變得很漂亮,怎麼我看不出?

 

  據默德所說,吸血鬼跟人類比的話,無論是體力、速度、智力、外貌,吸血鬼都遠遠超越人類。但在於我的角度,我只覺得這裡的每一個人都差不多,要不是衣著和性別的差別,我真的連老狐狸跟這兩個侍衛都分不出來。

 

  只能說她一點貴族氣質都沒有。

 

  身為胡里荊一族的前任當家候選人,實在非常丟臉,真的不明為什麼當年荊棘長老會讓她以胡里荊一族的二女兒嫁進來薔薇血族。

 

  是因為大女兒死了,所以自暴自棄了嗎?連老狐狸這種貨色也能送出來,拼命想跟薔薇血族扯上關係,維護胡里荊一族的聲譽嗎?連當家候選人也可以犧牲,令一族陷入困境,幾乎自我毀滅。

 

  這就是胡里荊一族的特色,不惜一切都要達到目標,毫不在乎使出任何手段,踐踏著親人的屍體向上爬。

 

  儘管在血世界裡面沒有親情可言。

 

 

~為了達到目的,妳可以犧牲多少呢?~

(2099字)

廢話:

最近好想開新坑啊,怎麼辦?

雖然重心一定是放了在血薔薇這裡,不過我擔心會有人揍雨夜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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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 雨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